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西、松花江路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
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西、松花江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
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论证
规划范围:庐山路西、松花江路北,用地面积约为5.33公顷
委托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电话0635-8518806
评估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告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
原版控规实施评估
1、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聊政复[2019]14号文件批复实施。该规划符合符合当时情况,有效的指导了地块建设。
2、经评估分析,本地块规划实施存在问题为:规划地块土地权利人为山东川成医药有限公司,该企业建设符合医药制造业建设用地应为二类工业用地的要求。2019年批复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该地块划分为一类工业用地,现厂区内现状与用地性质不符。
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乡审批机关批准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一)因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导致规划无法实施的;
(二)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告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修改的;
(三)城市建设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改变的;
(四)经评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编建议
统筹考虑企业现状用地情况、企业发展诉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将规划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