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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条件,经研究,现就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标准明确如下:
申请人满足当地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条件,其养老保险缴纳地、住房公积金开户地在聊城市范围内,由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公租房保障。已实施保障的,合同有效期内,按原渠道继续保障。
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