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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站前北路以东永丰路以西 隆源西街以南祥泰街以北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站前北路东、永丰路西、隆源西街南、祥泰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5〕14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站前北路东、永丰路西、隆源西街南、祥泰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调整前: Cjd-07-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1.50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小于12米、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防护绿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80公顷。 调整后: Cjd-07-1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08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29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5、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34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5,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33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5,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一07一11一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19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一07一11一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86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5,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一07一11一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47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一07一11一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25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5、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一07一11一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53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5、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003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8,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56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8,建筑系数不小于51%,绿地率不大于15%,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厂前区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Cjd-07-11-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0.51公顷。 Cjd-07—11-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1.24公顷。 Cjd-07—11-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2.40公顷。 你局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必须就调整的内容组织论证,经原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