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纺街两侧建设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新纺街两側、建设路南、振兴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5]7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新纺街两侧、建设路南、振兴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调整前: LC-DCF—XJ—1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12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LC-DCF-XJ—14-0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4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LC-DCF—XJ—14—14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 0.28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LC-DCF—XJ—14-1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 3.65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7、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LC-DCF-XJ-14-24地共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67公项,容积率不小于0.65、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LC-DCF—XJ—14—2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92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 20%,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调整后: LC-DCF—XJ—1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12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6、不大于1.9,建筑密度不大于 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 LC-DCF-XJ—14—07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29公顷,容积率不小于0.5、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蓬筑高度不大于24米。 LC-DCF—XJ—14-1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3.94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 LC-DCF—XJ—14—2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59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 2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商度不大于80米。 你局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內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必须就调整的内容组织论证,经原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