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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柳园路东、纬一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整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3年 8月11日至2023年 9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享有听证的权利,如需听证,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交我局(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31号
电话:0635-2119769
编制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电话:0635-8310398
附注:
1、方案示意图
2、公告地点:聊城日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及网站、项目现场
主要调整说明:
调整后商业地块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居住地块容积率2.0-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