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筹集),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有限期承租和有偿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答:6类。分别为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答:申请公租房可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线上申请方式为:添加微信公众号“安居齐鲁”,选择“政务服务”-“公租房”--“聊城市”申请,按照步骤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公示名单,轮候,配租。东昌府辖区群众申请公租房保障,也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聊城住房保障”,选择“个人操作”--“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配租”-“公租房申请”,提报相关材料申请。线下申请方式为: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住房保障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东昌府区 0635-2990718;茌平区 0635-4229659;临清市 0635-2437758;冠 县 0635-5788231;莘 县 0635-7318508;阳谷县 0635-2956607;东阿县 0635-6179378;高唐县 0635-7123013。经开区 0635-8512262;高新区 0635-8506891;答:申请公租房主要准备以下材料: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公民信息查询授权书、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结婚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毕业证、低保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具体材料请根据不同保障对象类别,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答:阶段性租赁补贴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惠民举措。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按照学历层次等因素分级确定补贴标准,每上调一级上浮标准应不低于50元/月。答:2021年1月1 日后在当地首 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 日前未 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 1 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答:申请这类补贴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二是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是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四是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①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②公民信息查询授权书③身份证④户口本⑤无房证明⑥结婚证⑦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⑧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具体材料请向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线下申请方式为: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向当地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住房保障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市住建局 0635-8492059;东昌府区 0635-2990718;经开区 0635-8512262;高新区 0635-8506891;度假区 0635-5085533;茌平区 0635-4229659;临清市 0635-2437758;冠 县 0635-5788231;莘 县 0635-7318508;东阿县 0635-6179378;阳谷县 0635-2956607;高唐县 0635-7123013。